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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开征筵席税引出的话题

1999-04-29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在采访’99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,知道要缴筵席税的西安人如凤毛麟角。事实上,陕西省从1998年11月5日起,已经在全省范围内开征了筵席税,成为继内蒙古、吉林之后全国第三个开征筵席税的省份。

陕西省财政厅税政处刘生远处长介绍,陕西省决定开征筵席税,达到抑制高消费、增加地方财政收入、发展经济的目的。但自开征筵席税以来,截至今年3月底,全省10个地市加上杨陵开发区,仅有5个地市开征了筵席税,共征收筵席税7382元。陕西省地方税务局的一位官员说,按陕西省饮食行业一年的营业税达20个亿的情况来推算,实际上估计一年征收额应该在3000万元到5000万元之间。

陕西省地方税务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则称,陕西省开征这一地方税种将是“短命税”,至多维持三五年。他个人认为是和当前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不相符的,而且实际上也不能起到遏制公款吃喝现象,由此带来的为偷逃筵席税而连本能征缴到的营业税也逃掉了。而从内蒙古筵席税实际征收情况来看,一年里公款吃喝的金额至少在3亿元以上(内蒙古筵席税起征点从零开始,税率为10%),并没有达到遏制公款吃喝的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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